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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小说《一次重逢》

2016-1-1 15:1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587| 评论: 0

摘要: 1   闹钟开始响的时候,唐肖便已经醒了,分秒不差。起床,冲凉,更衣,从衣柜里整齐的一排衬衣里找出属于每周三的那一件,纽扣从上至下,被打理得一丝不苟。   出门,天气晴朗,一切照常。唐肖戴上墨镜,沿着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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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钟开始响的时候,唐肖便已经醒了,分秒不差。起床,冲凉,更衣,从衣柜里整齐的一排衬衣里找出属于每周三的那一件,纽扣从上至下,被打理得一丝不苟。

  出门,天气晴朗,一切照常。唐肖戴上墨镜,沿着街心花园,路过喷泉,走出小区后门。十分钟以后,和他计划的一样,准时在那家咖啡店门口驻足停留,要了一杯美式咖啡和一份三明治。

  隐约听见背后数米开外由近及远的引擎声,唐肖叹了口气,这家餐厅的老板是个厚道的美国人、店员的态度耐心周到、吃的东西也中规中矩,唯有一点,要是能临街远一些,就更好了。

  果然,五秒钟以后,有人打破了这个安静祥和的早晨。

  唐肖!

  唐肖没有回头,继续等着他的咖啡:低咖,半糖,要杯套。

  店员温和地笑了笑:唐先生,您每天都来,没有意外。三明治不要酸黄瓜?

  唐肖摇了摇头,他喜欢所有事情都在计划之内,不包括身后这个不速之客。

  正好路过,要不要送你一程?

  唐肖回头,迎面便撞上白色跑车的主人。如果一个星期三次都在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遇到,也算是一种巧合的话,那恐怕他对整个世界的认知都需要重新定义了。

  唐肖依然保持沉默,选了个可以沐浴在阳光里的位置,享受一天的开始。

  唐医生,我还是得谢谢你。

  他低头喝咖啡,揶揄的表情藏得很深,面前这个叫冯煜的男人,已经为了自己在他肚子上动了一刀谢了不知多少次,据不完全统计,已经超过了人际交往的普通范围。

  唐肖抬头看他,仍旧不苟言笑:工作罢了,分内的事。

  但对我来说不一样,这辈子第一次挨刀子,幸亏是经你的手。

  不然呢?唐肖顺势质问。

  不然,只会有一段痛苦的回忆和一条丑陋的刀疤。

  唐肖不经意地扬了扬嘴角,似笑而非,令人捉摸不透:盲肠炎,小手术而已,不至于那么刻骨铭心吧。

  你说呢?那家伙托着下巴,阳光刚好照出他笑起的轮廓。唐肖不得不承认,这副嘴脸比一个多月前看到的那个狼狈模样要精致耐看得多。

  见他不说话,冯煜又追问:晚上一起吃个饭?你喜欢西餐还是中式?我知道一家很有名的法国餐厅,夜景也不错,我可以订到露天的位子。

  不必说,仅凭衣着和气质便看得出冯煜出生优渥,然而事情发展得有些突兀且超前。唐肖作势看了眼手机,我晚上值班。

  很巧妙的回答,不带情绪。冯煜免不了再一次失望,但又心存侥幸:不然下班以后一起喝一杯?

  刚好痛快就忍不住了?

  冯煜想了想,笑了:行吧,谨遵医嘱,咖啡总能喝吧?说罢转身去点自己的单,俨然是要陪唐医生吃完这顿二人早餐才肯罢休。

  唐肖不以为然地低头看了会儿手机,两分钟以后,冯煜匆忙走了出去。他抬头看了一眼,有警察在门口抄他的车牌。于是他把最后一口咖啡喝完,打包了三明治,从冯煜面前走过的时候还不忘招呼一声:先走了,一会儿得要迟到了。

  唐肖换完衣服,在位子上坐下,照例泡好一壶茶,开始一天的问诊。每天都没有太多惊喜,面对百来号病人,也许翻来覆去重复的都是那些话。唐肖有自己的原则,多余的话只字不提,工作本身是件严肃的事,所以有时给人的印象难免冷漠。

  当班的程护士来扶一位腿脚不便的老先生去拍片,走的时候不忘殷勤一笑。他也礼貌地回敬,几秒钟后走廊里便传出几个女护士的窃笑。唐肖习惯了,倘若不是因为长得引人注目,他这种个性恐怕很遭人厌嫌。要是真是这样,倒也顺了唐医生的意,只可惜现实往往事与愿违。

  临近午饭时间,唐肖趁空余时间靠在窗口让眼睛休息了会儿。正在这时,来了位病人。唐肖坐回去,还没来得及把眼镜擦拭干净,对方开门见山:医生,我上吐下泻,能不能给我开张病假条?

  唐肖按例询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昨天晚上。

  吃了什么?

  海鲜、烤肉、啤酒、冰淇淋记不清了,给我开张三天的病假条吧,谢谢。

  唐肖低头在病历卡上写到一半,然后又专注地开了张条:先去验个血。

  肠胃炎,白血球特别高,我知道,给我开张病假条吧。

  这回,唐肖终于抬头,戴上眼镜看了对方一眼:等结果出来自然就清楚了。

  坐在对面那个大男孩,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衬衣半敞、修身的牛仔裤、头发带着刚睡醒后的随意。那小子笑起来,很狡黠的样子:没必要这么麻烦吧。

  唐肖执意把单子递过去,对方犹豫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地接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这小子带着报告重新回来,唐肖低头看了一眼:没什么问题,只是单纯的消化不良,去药房取药,一日三次,每次一片,饭后服用。

  喂,你这样是不是太不负责了?我是真的不舒服。

  唐肖把笔放下,定定地看着他,面无表情: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

  那小子见他认真起来,忽然笑了起来:当然是你。唐肖,过了这么多年了咱们头一回见面,你就这么对付我?

  唐肖仍旧冷冷看他,然后在病历上写上最后几个字:这跟我们认不认识无关,我治病救人,没义务帮人装神弄鬼。

  你还真一点都没变。

  你倒是变了很多,宁愿。

  变帅了,我知道。

  唐肖真觉得宁愿就跟他名字一样,宁愿不见。这小子倒是理所应当地给他解释:真的,唐肖,给我开张病假条。我妈老同学的女儿从英国回来,安排我们俩见面,她就回来转个机,过几天就去美国进修了。说不定这事关乎我余生的幸福你就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唐肖冷冷地打断他。

  你帮不帮我这个忙?

  你要编也编个像样的理由。

  宁愿还想反驳,不知怎么的,被唐肖那犀利的目光打量之下愣是没把谎圆住:行吧,我说实话。我在这儿的一家地产公司实习,上个月来的,一切都还行吧,你也知道,我这样的个性到哪儿都能混得开,这工作谈不上喜不喜欢,还算是游刃有余吧。这几天有个难缠的老板一直来售楼处找我麻烦,独处的时候偶尔还动手动脚,我觉得动机不纯,可我刚来,人又是一金主,只要字儿一签,楼一买,指标完成过试用期,得罪不起。所以我打算跟公司请几天假,避避风头。

  唐肖双手交叠,下巴往上一搁:你大学学的什么?

  公关。见他眼角挑了一下,宁愿又不得不把话说完整,公共关系。

  唐医生点点头:是吗?我还以为是影视剧编剧呢。后面还有病人。

  宁愿虽然明白他是赶他走的意思,可还是愣了一下,立马又换了种态度:唐医生,别这么见外啊,久别重逢,晚上我请你吃饭。

  唐肖见他笑得祸国殃民,依然不为所动:出门左拐,内科,让他们给你查查是不是发烧;再不然,出门直走上楼,神经科。

  晚上七点,唐肖经超市再回家,蒸了条鱼,再炒了两个素菜,等着米饭煮熟的档儿接了个电话,他哥儿们张继打来的,问晚点过来能不能来搭个伙。唐肖无声地笑了一下,说给你下碗洋葱面。

  一大清早出勤就被你使唤去管违章停车,你就这么打发我?

  大晚上吃太腻对身体没好处。

  我就弄不明白了,那姓冯的二世祖有什么不好,追着你也一有段时间了,你偏不给人好脸色瞧。

  他来急诊那天是个男人陪他一块儿来的。

  那又怎么了?后来不是也销声匿迹了吗?

  唐肖看了下时间,把消毒柜里的碗筷取出来:我不习惯二手货。

  就你TMD那洁癖的毛病,迟早有人替天行道收拾你。

  张继说完断了电话,都认识这么久了,偶尔还是会被这家伙给气得咬牙切齿。他们俩高中的时候是同桌,也是同床。唐肖睡上铺,他睡下铺。白天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不明显,大概所有人都只觉得唐肖是他们学校最有范儿的班长,尤其是女生。那个年纪的男生,或多或少难免邋遢,唯有唐肖,完美得不着调。他有自己的原则,衬衣袖口永远看不到半点污迹,课桌里的书总是依照一种特定的逻辑整齐摆放。这本来是一件挺个性的事,可到了宿舍就能搅成一锅粥。

  那会儿八个人一个宿舍,张继真觉得自己不算最离谱的那一个,无非是衣服一周一洗,桌子半个月不理,可谁让他挨着唐肖。第一次唐肖指着他那张堆满了废纸还有零食包装以及泡面碗的桌子请他收拾的时候他没搭理,第二次他脏衣服堆在床脚唐肖让他挪开的时候他没当回事,第三回唐肖让大伙儿周末晚上回来大扫除的时候,所有人都当耳旁风。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六下午,张继打完篮球回来,发现整间屋子上焕然一新,惊得下巴简直没托住。

  当时唐肖正坐在窗口自己那张桌子上看书,张继走过去,在四周转了几个来回,问了句,我的书呢?

  唐肖放下笔,回头睨着他,冷冷地回了两个字,扔了。

  我衣服呢?

  扔了。

  当即,张继揪起唐肖的衣领就炸开了。唐肖低头看了一眼抓在自己身上的手,然后等他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一个过肩摔趴在了地上。同屋的哥儿们刚好进来,问怎么回事。张继指着唐肖的鼻子想骂人,可想起来下周的随堂考,硬生生又把不该说的话话给咽了回去,说了句,地上滑,小心。

  唐肖上前去伸手扶他,在众人眼里显得大气温柔。张继抓着他咬牙切齿地爬起来的时候,只听到这家伙在自己耳边笑着道,忍你很久了。

  至此,张继算是看透了,唐肖这小子就是个披着羊皮的人渣,心狠手辣。可看他这张脸谁信,更何况在人前唐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绩优股。后来到了大学,他们分道扬镳,张继得偿所愿考上了警校,唐肖进了医学院。这倒是件可喜可贺的事,至少他这算是把天赋用对了地方。唐肖本意是报的法医,张继侥幸没跟这家伙成了同行,这还得归功于唐肖他爸在志愿上动了手脚。

  一个人要是走运到生来便内外兼修,外加常年顺风顺水,那注定要在某一刻失足落水,才能平复苍生的仇恨。所以张继说过,他唐肖不可能得意一辈子,而像他这样的家伙能有他这样的死党该是三生有幸。

  喜欢过唐肖的人有很多,张继不清楚自己算不算一个。总而言之,在他痛心疾首地审视自己的性向的时候,唐肖已经将那个小小的火苗给掐死在襁褓中。他说,张继,别让我瞧不起你。

  至于唐肖自己,就更扑朔迷离了。张继曾经很认真地开玩笑,他这么挑剔的人,得看上什么样的天神下凡。这个神秘莫测的问题没有多久就有了一次解答。说起来,他也算是唯一一个清楚明白唐肖那点破事的人。

  袁飞这个名字后来很少出现在他们的对话里。相识的那一年他俩大一,新生活刚开始的那个夏天,烈日无情。袁飞念的商科,和他不同院系,却分在一个排军训。他站在另一列,跟唐肖的左邻是正对面。练队列迎面走的时候,尽管不是面对面,还是会不经意地看一眼。

  唐肖自知不对劲,是从发现自己走神的时候起。他用一种严谨科学的态度诊断自己一段时期的行为表现,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是唐肖人生中非常值得纪念的一个里程碑,对于他个人而言尤其如此,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把第一次看得这么意义非凡。当然,在张继眼里,这或许根本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第一次。

  除了上一样的选修课,在一个社团活动,有空的时候一起吃个饭自个习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出格的事。如果非要说不同寻常,或许也只有两件事。他俩正式认识是在军训的第三天晚上,赶在浴室关门前的最后五分钟在这个不太浪漫的场所坦诚相见。这算是第一件,张继是和他们一起出来玩的时候听袁飞无意中提起的,至于以后他们一起洗过多少次,有没有发生别的便不得而知了。第二件事就是他们一块儿去青海玩的那次,张继一大早上起来发现 他们俩滚在一起,当然细细想来也不算什么,本来就是通铺,晚上天凉翻个身鬼混到一起也算是本能反应。但也仅此而已,再无其他限制级看点。

  笼统的来说,故事就是这么平淡无奇。故事的最后袁飞去了美国继续深造,听说将来会继承他父亲的家族企业。唐肖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他的订婚典礼上,未婚妻是一位官员的女儿,端庄大方,两人是在留学的时候认识的。

  唐肖去的那天穿得人模鬼样,张继毫不夸张地说,这家伙是去抢男主角的风头的。那是头一回他觉得他们俩站在一起看得顺眼,也是最后一次。

  离开以后,张继请他去喝了一杯,他没拒绝。一杯下肚,他喝得很干净,也没任何不良反应。唐肖说,六年了,庆幸的是,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当时张继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居然只说了两个字,活该。

  他说,唐肖,再这么下去,你活该一个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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