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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同志故事《23号男生》

2015-12-15 08: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35| 评论: 0

摘要: 作者:林深井   2班的23号,你来把前两段读一遍,顺便翻译一下。年轻的英语老师站在教室的中央,微笑着说。   他的话音刚落,一个身着蓝衣的男孩赶忙站了起来。他慌张的翻着课本,寻找着老师所说的前两段。显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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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深井

  2班的23号,你来把前两段读一遍,顺便翻译一下。年轻的英语老师站在教室的中央,微笑着说。

  他的话音刚落,一个身着蓝衣的男孩赶忙站了起来。他慌张的翻着课本,寻找着老师所说的前两段。显然刚才他走神了,以至于连第几页都不知道。他焦灼的翻着课本,纸张间发出了刺耳的摩擦声。

  第12页。旁边有人小声的提醒他。

  丁爱翻到第12页,迎接他的是课本上的一片空白和完全陌生的单词。断断续续的读了几句,他就绝望了。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了。他似乎有点窘迫,脸微微的涨红。他不知道要继续做什么,索性就就沉默了。他低着头,像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年轻的男老师走过来,看了看他的课本,不会?没有预习吗?

  丁爱还是什么也不说,依旧保持着沉默。

  坐下吧。老师无奈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有没有人主动举手的?有人提前预习了吗?老师抱着点微弱的希望问道。

  教室里依然安静,就像是只有老师一个人在唱的独角戏。

  好吧,老师彻底无语了今天是你们大学涯中的第一节英语课,我也不想说教,但你们要记住的是,即使现在成为了大学生,学习也还是很重要的,自律更重要——

  丁爱默默的听着,好像这一字一句都在针对他一样。从小到大,他都是所谓的尖子生,能考上江南大学就是明证。像这样被老师教育的记忆,实在是不多。

  这节课对于丁爱来说简直就是煎熬。羞愧,郁闷的心情缠绕着他,让他难以平静。

  你好,我叫于城。能交个朋友吗?课间休息的时候,旁边的男孩突然递过来一个笔记本,上面学着这样几个简单的字。

  丁爱有点错愕。抬头,应该是刚才那个提醒的他的男生。瘦瘦的脸,明亮的眼,微笑的样子让人很想亲近。丁爱低了头,回道,你好,我叫丁爱。谢谢你。

  对于丁爱来说,这是件很值得留念的事情。因为这个人是他上了大学以来,除了同班同学之外,交到的第一个朋友。而且是以这样一种奇特的方式。

  大学真的很不一样,这里的人,很热情。这是丁爱在那天的日记里写下的话。

  丁爱其实是个很矛盾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他都有点内向,并不擅长和陌生人交流。但是在好朋友面前,他又非常的可爱活泼。和他做朋友有点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的走进他的心里。但是一旦成为了他认可的朋友,他会非常的讲义气。

  虽然这数十年来,有很多朝夕相处的同学,但绝大多数都成为了他生命中的过客。他的朋友并不多,走心的更是少之又少。是他太过苛刻吗?丁爱觉得自己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有时候对方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微小的举动,就会让他感动。而一旦感动了他,自然也就能成为他的朋友。但想要走近他的心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切都是缘分吧。于城就是这个和他很有缘分的人。至少他开了个好头,丁爱对他的印象还不错。虽然彼此记下了各自的宿舍还有电话号码,但丁爱并不想继续做什么。顺其自然的才是最真实的,否则总让人觉得有点莫名的可疑。丁爱的被动也许让他错过了很多东西,但他也固执的认为那是命中注定的失去。

  偌大的校园,想要偶然相遇是件很困难的事。除了英语课外,他们大多数的时候上的都是大课,上百号人聚在一件大教室里,寻找彼此也很难。而且多数的时候,他们的身边还有同宿舍的哥们。但他们的友情还是顽强的生根发芽了。即使遇见的时候身边有一群人,他们还是能准确的找到彼此的眼神,微笑着点头示意。

  当然,英语课还是他们交集最多的地方。因为是两个班的小课,所以座位也相对固定。丁爱习惯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于城也习惯坐在他旁边的那个位置。

  英语老师似乎很喜欢23这个学号。几乎每节课都要点到他来提问。丁爱一直觉得,肯定自己是第一节课留给老师的印象太坏了。

  某天丁爱突然发现,原来于城也是23号。老师说:两个班的23号都到讲台来,默写一下上节课学过的单词。

  丁爱默默的起身,走向讲台,却突然发现黑板另一侧站着的居然是于城。眨眼,朝他微笑,丁爱平静的心忽然有点慌乱。

  有了第一课的教训,丁爱自然不想继续在英语课上出丑。预习,复习都做的很到位,默写几个单词自然也不在话下。但因为刚才小小的意外,导致他有些突然性的失忆,有两个单词怎么也想不出。

  Graduate——于城瞄到丁爱有点卡壳,小声提醒着他。

  英语老师背对着他们,没有察觉到他们的小动作。两个人完成的都很出色,算是没有给各自的班级的丢脸。

  原来你也是23号啊,好巧。课间休息的时候,丁爱难得的主动说话。

  是啊,现在跟在你后面沾光了,已经成了老师的重点打击对象了。于城开着玩笑。

  于城笑起来真的很温暖,那一口大白牙,还有几乎成为一条线的眼睛,很能感染人。至少丁爱觉得,和他聊天很开心,就算是只有短短的几句话。

  但他们的生活还是像两条平行线,各有各的课程,各有各的同学,即使偶遇也如同蜻蜓点水,很快就失去了涟漪。其实在丁爱心里,于城已经是个很重要的朋友。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人的感情本来就很复杂,丁爱也不懂自己。

  他的脑袋里有很多幻想,但他从来不去追逐什么,至多,只是让他在他的文字的实现。他写的小说很受欢迎,常常在校刊上发表。但他很低调,没人知道那是他的文字。

  某天在机房选课的时候,居然又遇到了于城。他发现了丁爱,径直坐到了他的旁边。

  你也是来选课的吗?准备选什么项目?于城很好奇。

  想选排球的,但是人满了。羽毛球和乒乓球都要2人一组报名——

  我和你搭档吧,选羽毛球,怎么样?于城微笑着建议。

  那好啊,不过你别怪我拖后腿。丁爱当然是求之不得。

  不会,我会好好教你。

  他们的生活因此而有了更多的交集。除了每周两次的体育课,课外的活动课也都约好了一起去打羽毛球。两人的接触越来越多。丁爱也越来越喜欢于城了。

  于城很幽默,总是在三言两语间就能把他逗乐。他也很有耐心,教他打球的时候也是不厌其烦。他们还有些特别的默契,有的时候总是能想到一起。虽然不是天天相伴,但距离反而让于城在他眼睛里看起来更美好。

  因此,即使是丁爱不太喜欢的英语课,也因此多了点期待。

  老四,英语老师真的很喜欢你啊,每节课必点23号啊。老大站在宿舍里,调侃着。

  这是什么好事吗?肯定是第一节课的时候让他有点难堪,所以他一直给我小鞋穿。丁爱无奈。

  他绝对是喜欢你。你看考试的时候,咱班就你一个男生及格了。老三也过来插话。

  那是我运气好,蒙到60分了吧——丁爱说着,自己都觉得有点底气不足。

  没有,班长偷偷看过卷子了。你也只考到56,但老师给你放到了60分。老大公布着打探来的绝密情报。

  是嘛?

  丁爱不知道该继续说什么好。其实他对英语老师的印象很好。刚毕业的大学生,上课总是充满了活力。课间的时候还跟他们开玩笑说入职的时候院长第一条要求就是不允许师生恋,还总说那些女生穿着短裙坐在第一排影响他上课——总之,他让丁爱颠覆了对大学老师的印象,而且,他确实对丁爱也很好,丁爱感受得到。

  唯一让丁爱无语的就是每节课都要点到他提问,有时候居然还重复点到他,最后,连老师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丁爱很是怀疑,是不是老师以前也是23号。如果他换了个学号,老师还会重复点到他的名字吗?

  他也和于城讨论这个问题。

  于城说:老师很喜欢你,明显的,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每节课都恨不得只提问你一个人。他说的很肯定,甚至带着点醋味。

  你瞎说,丁爱耍赖着否认,难道上课你都没在仔细听,光看着老师么?

  我是旁观者清,于城拍了拍他的肩膀,挤眉弄眼的说,你呀,太单纯了,小心被老师给吃了。

  让你乱说——丁爱气急败坏,挥着球拍就打了上去。

  夕阳的余晖下,倒映着两个人追逐嬉戏的影子,像是幅栩栩如生的沙画。

  时光就如同流水般奔流而逝,他们的友情就像那墙上的藤蔓,放肆而茁壮的生长。

  丁爱觉得自己越来越依赖于城了。夏天上体育课的时候,他总会给丁爱带一瓶矿泉水。下雨天的时候,他会发短信问丁爱有没有带伞。周末的时候,他会问丁爱无不无聊,带他出去玩。他们不是兄弟,却胜似恋人。他们的关系,好的有点让人嫉妒。

  老四,你和1班的于城怎么关系那么好,你们以前认识吗?某天老大在宿舍里,好奇的问。

  不认识的。他人不错,我们挺投缘的,所以就玩得好。丁爱笑得单纯。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当然和丁爱玩的好啊。又不像你天天只知道玩网络游戏——老三又过来插话。

  也不是这样讲啦,刚好认识,又一起上了羽毛球课,慢慢就熟悉了。丁爱想解释的更清楚些。

  老三说的也没错,那于城也是个帅哥,你们俩走在一起,风头也不会被谁抢了去。老大自以为分析的在理。

  没有——丁爱脸红。

  对于自己的相貌,丁爱还是有那么点自信的,而且,也是有那么点在乎的,他对自身穿着也是讲究的。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在他眼里,于城的相貌,穿着品味确实是符合他交友标准的。如果于城长得是另外一副样子,当初他会接受那个交友的请求吗?丁爱没有想过。他的身边有很多普通朋友,长相并不是他唯一的交友准则。更多的还是要相处的来吧。这世界上有很多的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能遇到这样一个各方面都和自己相投的人,丁爱也觉得很幸运。

  丁爱很享受这样的生活,也很享受他和于城的关系。虽然偶有人问他为什么不交女朋友,他也是只淡淡的一笑而过而已。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或许他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他心动的女子吧。对他来说,现在的生活和朋友,已经让他觉得充实。

  晚上下了自习,丁爱抱着书,哼着歌,从花园边的石子小路走过。他很喜欢走这条布满了鹅卵石的小路。这条路很偏僻,所以格外的幽静。黄色的银杏叶覆盖在上面,走起来吱吱嘎嘎的作响,那感觉,像是回到了秋天的家乡。空气里,弥漫着从小花园飘来的淡淡花香,让人心旷神怡。每次走到这里,丁爱都忍住不要哼一曲。

  怕我来不及参与你的过去,抱歉让你等待,我愿意付出一切交换,我灵魂的另一半——

  居然有人鼓掌。丁爱回头,是于城。

  帅哥,你一个人走这僻静的小路,不怕被人劫色吗?于城又开玩笑。

  谁敢劫我,除非你这个跟踪狂。

  我不是故意的哦,我是被歌声吸引过来的。想看看这天籁之音是谁唱出来的。

  你再夸下去我就要在天上飞了。

  我会在地上接住你的,而且保证不让你的脸先着地。于城拍着胸脯保证。

  你不是五音不全吗?也会欣赏?丁爱转了转眼睛,开始下套。

  瞧不起我?这首歌我也会!于城果然中招。

  我不信。来两句?

  好啊,你诈我。于城反应的有点慢。

  君子一言,什么马都难追,快唱吧。丁爱忍住笑。

  于城看了看四周,无奈道:好吧,让你见识一下。

  紧紧拥抱唯一的你,无可救药的坚定,就算世界与我为敌,我也愿意——

  这回鼓掌的,轮到丁爱了。他真的会唱,而且唱的不错,不比他差。他注视着于城的眼睛,发自内心的赞叹着。

12下一页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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