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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小说:终极雇佣

2016-1-8 15: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344| 评论: 0

摘要: 1——3“吱……”黑色的保时捷险险的擦着彦木的衣角停下,吓了彦木一跳。 驾座的车窗摇了下来,“你怎么走路的,不怕死啊!” 彦木看了司机一眼,没说话。 马路对面的几个警察一边叫一边跑了过来,“这儿戒严了,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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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木去了快十天,打过两次电话,说一切都好。

新的一周开始,凌云刚进办公室,特助杨风拿着文件进来。

往他桌上一丢,“那个……以前在秘书室打杂的彦木,后来调到城北去了,你还记得吗?”

“怎么了?”凌云抬起头,问。

“刚才陆经理打电话,说周末的时候,他弟弟打来电话,那个彦木出事了。”杨风说,“他想请示一下要不要给抚恤金,他家人倒什么也没……凌总,你怎么了?”

凌云僵立在那里,手上的文件悬在半空中。

突然,他厉声喝问,“你说谁?”把杨风吓了一跳。

“我说陆礼林那里有个叫彦木的,请假回家,在那边出了车祸……”

凌云的脸白得一丝血色也没有,文件还维持着原状。

“凌总,凌……”

凌云忽然抓过电话,按了几个键,好像不对,又重新按,却不知道把手上碍事的文件袋放下。

电话是彦木的父亲接的。

凌云手里拿着电话和文件,就那样笔直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对方显然已经说完了。

“凌总,凌总!”杨风过来叫他,他还是保持着姿势,眼睛定定的,没有丝毫眨动。

杨风小心翼翼的碰他的胳膊,“凌总?”

仿佛只是轻咳了一声,凌云竟喷出一口鲜红的……血来。

“小云!”杨风大叫,双手去扶他的肩,又是两口鲜血从凌云的嘴里喷出来。

杨风的脸上,西装前襟,全是血。凌云还是没有动,眼睛也还定在那里。

“小云,小云!”不管他怎么叫,凌云都没有反应。

我已经决定要在你身边很久。

桃花落了,我就回来了。

车祸是周五发生的,穷县城里常见的私人长途巴车。

在山间小路上,车坠下了悬崖,下面是滔滔的大河,正值春汛期,无人幸免遇难,包括司机和他卖票的妻子。

春天过去了,万紫千红的世界沉入浓稠得化不开的墨绿之中。

你说桃花落的时候就回来可是所有的花都已经落了

打开门,就听到“回来了,回来了,凌云回来了”的叫声,“凤凰”在屋里转着圈,飞到凌云的身边叫“凌云,凌云”。

凌云摸了摸它,进厨房做饭。

“凤凰”跟在他身边,说,“唱支歌吧,凤凰给凌云唱支歌吧。”便开始唱起来。它从电视上新学了一首歌,正在热情上。

唱到中途,又想起别的话,叫道,“凤凰陪凌云,回家吧,回家吧,凤凰陪你回家吧。”

然后它就重复“凤凰陪凌云”、“回家吧”、“凌云回家吧”、“凤凰给凌云唱歌吧”,不厌其烦的颠来倒去。

这些话都是他在临走之前教它的。

饭做好了,凌云坐到客厅里,打开电视。

“凤凰”喜欢看动画片,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暂时安静了下来。

半个小时的动画结束了,他没有回来。

凌云开始盛菜盛饭,“凤凰”喜欢吃肉汤泡饭,他每天都做一些给它。

吃完饭,“凤凰”又开始絮絮叨叨,“凌云,凌云”,“陪凌云”,“我陪你”,“有凤凰在”之类的差不多的话,它学得时间久了,没有人再教它,已经说得断断续续,模模糊糊。

收拾好桌子,另一类“凤凰”喜欢的节目,音乐歌曲到了,它乖乖的站立在沙发背上。

看着看着,它就手舞足蹈,摇头晃脑的唱起来,歌词多有不对,它自己陶醉的扑棱着翅膀,时不时冒上一句“好极了”、“凤凰唱得好”,难为它这么久了还记得它每次唱歌,他对它说的话。

这个节目结束,“凤凰”倦了,飞回自己的小窝,“凌云,凌云安”咕哝着,是说“晚安”的意思,它已经记不清了,毕竟他教它这句话是很久以前了。

凌云去洗澡,然后上床睡觉。

早晨起来,洗漱用餐完毕,带“凤凰”到公园里呼吸新鲜空气。

公园里有不少鸟儿,“凤凰”和它们很熟了,叽里呱拉,不知道讨论些什么。

有时“凤凰”会冒出一两句很久以前他教过的话,或者它新近从电视上学到的半吊子歌曲。

它喜欢羽泉的歌,多半唱的是他们的,虽然词和曲都有些走样,它也不害羞,大声的在伙伴们面前显摆,如果有专业人士培训,它指不定能上春节晚会。

凌云还是沉默的坐在长椅上,任它胡闹。

自从他走后,凌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凤凰”说过话,但是“凤凰”似乎记住了他的嘱托,与凌云须臾不离,从来没有因为忘乎所以,而飞得太远。

原来他在走之前,把他托付给了一只会说话的鸟儿。

其他早锻炼、遛宠物的人总是惊讶于“凤凰”的聪明伶俐,“能言善语”,但是它俊美的主人却未曾开口说过一句话,他身上某种气质阻止了他人的靠近。

这是六个月来,公园里最引人注目的风景,一只嘴巴不停的小鸟和他沉默俊美的主人。

将“凤凰”送回家,凌云开车上班。

秋天的细雨绵绵不绝,冷风卷落一地的黄叶,环卫工人在雨中勤勤恳恳的清扫。

街上的人和车很多,尤其在上班时间。

每天都是这样的情景。

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

凌云周而复始的过着不变的日子。

时间凝固,只剩等待。

凌卓天给儿子下了命令,要他搬回家住。

于是凌云回家来了,“凤凰”跟着他。

它是个不怕生的小东西,对于新鲜的地方充满了好奇,兴高采烈的在院子里横冲直撞。

全家人都被这只小鸟儿迷住了,特别是孩子们,把它宠上了天。

凌云还是沉默的过着他的日子,与以往唯一不同的是,保姆取代了他照顾“凤凰”的位置,而他,也没有强要回来。

三个姐姐每个星期都回来,她们要守着他,保护他,救他。

凌卓天夫妇也忽然空闲了下来,一周至少有两天在家吃晚饭,这在以前简直是希罕事。

再加上家里的司机、警卫、勤务兵、保姆、孩子和袁秋丽,当然还有从早到晚小嘴关不住的“凤凰”,一向冷冷清清的凌家变得热闹,温暖,舒适,幸福。

深秋,天很高,很蓝,纯净,悠远。

院子里的枫树红了,色彩绚丽,和蓝天交织辉映,让人心旷神怡。

从里到外,这个家都是世外桃源般的美丽,温馨,安逸。

在这里,还能有什么伤痛抚不平呢?

失去主人的那所空荡荡的房子,终将成为“往事”的一部分。

袁秋丽觉得没有必要再闲置在那里,问凌云怎么处理。

话是在饭桌上问的,所以凌卓天说,卖了吧,家里不缺房子,以后有需要再买新的不迟,大家说是这个理。

凌云点头道,“好。”

凌虹说,“让你姐夫去,你别操心了。”

凌虹的丈夫忙道,“对,你就放心吧,我最近正好没什么事。”

凌云笑道,“卖了,就给小勇作学费,也别再给我。”

小勇是凌虹夫妇的儿子,快读高中了。

二姐凌月道,“得,咱们家也穷到卖房子置办学费的份上了。”

一屋子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凤凰”在凌云女儿手心里学道,“卖房子置办学费的份上了。”尾音有模有样,活脱脱一个凌月,把全家又逗得不行。

凌云微笑不语,小儿子爬到他的膝上讨要炸丸子,他夹给他。

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

那里的地价比当初凌云买的时候涨了好几倍,房子好卖得很,凌虹的丈夫只花了一周就把事情办妥了。

记忆失去贮藏空间,就会模糊,消失了吧。

初冬,菊花盛开,“凤凰”在长长的花丝上唱歌。

歌是新的,有人用心教,当然词曲准得很。孩子们带它去公园,总惹得大人小孩围成一团,啧啧称奇。

家里人成天教它说话、唱歌,不到一个月,它就会说许多新词,把以前他教的本就已经记不太清楚的几句话忘了个干净。

它忘了他们三个有过的家,忘了他教过的话,忘了他的手机铃声,不再是他和他的“凤凰”,在它的身上再也找不到他留下的影子。

记忆最后的线索悄悄地断去。

伤口应该也随之慢慢地愈合吧。

春天如期而至,百花争妍,蜂蝶起舞,新生命替换了旧世界。

凌云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就回家,晚上早睡,清晨早起。

假日,陪孩子们去游乐园,去商场,去郊外。

生活平静,自然,家人再看不到有痛,甚感欣慰。

酥酥的细雨伴着暖暖的春风下了一夜,院子里落了满地的花瓣。

“凤凰”像往常一样起得很早,飞出自己的小窝,叫“起来了,凤凰起来了。”

雨后甘甜的空气让它很欢喜,东飞飞,西跳跳。

凌云站在院子里,它停到他的手上,叫“凌云,凌云。”

凌云摸了摸它因为玩耍弄湿了的翅膀,“凤凰,桃花落了。”

“凤凰”转着乌黑的眼睛,看他。

这是一年来,他第一次和它说话。对他的声音已经陌生了的“凤凰”没有学他的话。

凌云笑了,“难得你今天这么乖。”

微风一直没有停,暖暖的,带着湿。花片片的从枝头飘落。

凌云抬头,看向远处,视线很快就被丛丛的绿荫遮挡。

“桃花落了,他……不回来了。”他轻轻的说。

“凤凰”“呀”的尖叫一声,从他的手中飞走。

听到“凤凰”叫声的保姆出来,“啊呀!”的惊叫。

屋里的人急忙到院子里来。

没有到台阶,已呆在当场。

凌夫人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声,“云儿!”

不知道是哪里的伤,凌云白色的衬衣上满是鲜红。

血不断的从嘴里涌出来,顺着衣襟滴落到地上,浸染了粉色的花瓣。

他笔直的站在那里,似乎完全没有感觉,脸上既没有痛,也没有苦。

眼睛,看着远处。

我已经决定要在你身边很久。

小骗子!

桃花落了,我就回来了。

小骗子!

合拢的缺口早已打开,交融的骨血生生抽离。

血一直在流,从开始到现在,未曾停止。

只是疼痛到了极至,就不再疼痛了。

袁秋丽的生日,丈夫和上次女儿的生日一样,礼物准时送达,人没有到场。

整整六个月,她的丈夫没有回过家,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的第一次。她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凌云外头没有人,以前的那个情人好像早就不在了。公司一切正常,他也没有和朋友出去。

没有任何理由他不回家,他虽然和家人在一起很少,但从未把亲人放在一边,他是体贴周到的人,重要的日子不会随便缺席。

她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一个人毫无道理的住在外头。他早睡早起,按时上班,不管多长的假日,他都呆在他一个人的家,哪也不去,仿佛他的世界只剩下自己。

她问过杨风,杨风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凌云的父母都很忙,她不想让他们烦心。她去他的公司见过他几次,他看上去没有异样,她找不到答案。

她是被呵护长大的,婚后,又在丈夫的避风港中安全舒适的生活,无法感受痛和苦。

然而,杨风已经觉得再也不能等下去了。

凌云在流血,为什么流血,伤口在什么地方,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已经很危险了。

凌云从来就是一个天塌下来,也安然自若替别人扛的人,但是现在的凌云是他没有见过的凌云,他已经奄奄一息,浑身是伤,可怕的是连他的妻子都感觉不到。

六个月前的吐血,医生检查过,身体没有问题,杨风没有告诉别人,怕他们担心,以后也没有看出问题。

但是现在杨风已经感受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必须去求助。

所以他给凌云的大姐凌虹打了电话。

他只说他们姐弟太久没见,让凌虹来看看凌云,也看看自己。

凌虹来了,路过他们公司的时候,想起了杨风的话,让司机停了车。

凌云在开会,她到办公室等他,他是她宠爱的小弟,他们确实太久没见面了。

凌云进来,只一眼,她惊了,痛了,她的弟弟,在受苦,在流血,痛得快疯掉了,她却不知道。

她心疼、心慌,抱他,“小云,你怎么了,身上哪里痛,怎么不跟我说?”

凌云笑道,“我好好的,哪有什么地方痛。”

她的泪“唰”的落了下来,抱着凌云哭起来。

凌云给她擦泪,“我真的好好的,姐,你别哭啊。”

凌虹离开龙行天下,取消了行程,打电话给父亲,不管多大,女儿第一个能想到去请求帮助的还是父母。她的弟弟受了重伤,快救救他。

凌卓天不是不知道他的儿子在一分一秒的衰弱,他在等,等待时间使衰弱停止。

从少年时期,凌卓天就一直在军队里生活。

在纯男性的世界里,对于同性之间产生的超乎寻常的感情,他并非一无所知。

缺乏异性的情况下,有些人会把同性当作对象。但只要回到正常社会,或者有女性出现,就会消除这种迷惑。

当然他见过只对同性有那种感情的人,可他的儿子并不是那种人,这一点,他很清楚。

等下去,时间能否愈合伤口,还是逐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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