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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同志小说:和大叔笨爱七年

2016-1-1 07:5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5066| 评论: 0

摘要: 俺也来写写俺和他的事儿。俺文笔有限,更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不过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聊作回忆的记录,愿与大家一起分享不同的G生活。还请能看进去的朋友口下留情,不要砖俺。 开始…… 1,大宝和宝贝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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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爱是一切——

电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闻,丰富了知识,同时也带来无限诱惑,使人的心渐渐不再单纯。

通过电脑,我知道了润滑You,并于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带了口罩在路边的小店里买到了两种,一种是有收缩作用粉红色的,挺贵,使用时我只觉得真真像一团燃烧的火进入了体内,我承受不了,坚决不再用它;另一种是十分便宜的那种,液体颜色像水,没有刺激性,但随着时间变长,越来越不润滑,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选择用它,因为它真的比唾液强。

在以往的两三个月中,我和他GJ的次数不多,主要是我承受起来太吃力,他不舍得,怕弄坏了,我们更喜欢躺在一起互相抚摸彼此,细语中亲吻,耳鬓厮磨。可是,自从我们一起看了几次片,看到那些人疯狂的进入,害怕的心就减了几分,再有润滑You,我们GJ的次数逐步增长。

我知道他喜欢进入,那毕竟不同于在两腿间空洞摩擦,温暖,舒适,紧骤,让人疯狂。而且,他是个征服欲很强的人,十分骄傲于把我全部占有。

自从有了润滑You,我的日子好过了很多,尽管每次完事清洗时都能感觉到后门边缘隐隐生疼,但整个过程我不再如以往般痛苦,甚至想到被他占有被他进攻被他用另一种方式爱着,心里总会升起一团神圣的火焰,烧灼他,也烧灼着我,而且他每次在我身体里经久不息地释放,都会给我带来异样的快乐。

在这个世界上,我属于他,完完全全,毫无保留。

那间房子的卫生间门上有一面大镜子,覆盖了整个门,自从看了同志片后,他尝试了不少体位,而最让他兴奋的则是抱着我,枪不离膛,一起挪到那面镜子前,看两个男人以的方式合二为一。

他高大,健硕,白,两条粗壮的大腿张开,微曲着笃定的力量,两条臂膀把我紧紧嵌进他山岳一般厚重的身体里,像一只小狗。他眼睛迷蒙深邃,一眨不眨盯着镜子中害羞的我,兴奋中亲我啃我,一阵阵风雨,一阵阵雷鸣……

我最喜欢的的体位是趴在床上,一方面是这样可以拉长我的容量,使他那长直坚挺的枪身不至连根没入,捅得我腰像断了一般;另一方面我可以把脸埋在枕头里,不让他看见我的窘相,也埋藏着我的羞辱感。

那时,我并没有所谓的快感,因为那可怜的尊严和曾经的阴影。但不知为什么,我却特别愿意让他进。我知道他喜欢,我愿意让他喜欢,给他我无怨无悔。那是一种非常伟大的情愫。

他留恋和我缠绵,又时常担忧我们的状态。于是,我和他之间矛盾的生活仍然继续。

每次知道他要来,我都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烧好热水,洗净自己,不停望向窗外。

他来了,接下他手里的东西,帮他脱下外套,挂好,再帮他脱下外裤,再挂好。他是一个手脚火热的人,一进屋必须要脱掉袜子。他的脚一点不臭,散发着一股好闻的味道。

从整体上看,他的手脚与身体比例均匀,看不出有多大。但若以我的手脚去跟他比对,大小立即分明。

我喜欢他宽厚的手掌,喜欢他匀称的手型,他那十根粗壮手指和手背上蓄意滋长的毛,总能给我以雄性和野性的冲击。还有他的脚,白皙,通透,不肥不瘦,十根脚趾饱满均衡,黑黑的毛散落其上……

穿衣服时,看不出他有一百七十多斤,可他脱下衣服后,便不由人不信。

他一点不胖,也没有浑身纠结的肌肉,但他的肉饱满、厚实、紧致,遍布在全身各处。且不说他的身体,就那两条胳膊和大腿便粗壮得让人心跳加速。每每看到他伸展四肢躺在床上,尤其是看到他那两条壮硕、细白的大腿,无比厚重着从容陷落在柔软的床上,我总是禁不住爬上他的身体,躺在他的怀里,抚摸。

他真的很白!他的皮肤和他的白,散发着健康的光泽,一度让我怀疑他有着西方白种人的血统。但是,他没有。追溯到上世纪,他们家是山东的一个大户,做官才移迁东北,落地生根。

他胸前有五颗痣,远看不到,近观却很是清楚。那五颗痣是红色的,晶莹通透,微凸,如米粒的横截面积大小,三颗呈三角排在心窝,一颗在乳下,一颗在心坎,错落有致。我常让他去看看相,这五颗痣绝对是官运亨通的标志。可他不去。

他休息或睡觉的时候,总是仰躺在床上,四肢伸展,极少侧卧,从不趴伏。等发泄完,他就这么惬意地躺着小憩,我就会伏在他的身上看他微闭的眼,耸隆的鼻,紧抿的唇,或者捋弄他的眉毛。

他的眉毛浓黑粗亮,两条眉毛中各有一根极长的,从眉中直至眉梢,如果不仔细很难发现。

他的毛发生长很特殊,头发浓密,眉毛浓密,胡子浓密,手毛脚毛浓密,腋毛浓密,Y毛浓密,可他没有胸毛,也没有脐毛,就连小腿上的毛都不是特多,看上去十分干净,浑身上下流露着富贵。

他的头发被我说成像流氓后,他留长一些,但是看上去依然那么桀骜不驯,依然像个黑社会,一如他的性格。

他只要躺在床上就不动了,想亲就把我拽过去亲,想抱就把我放在他身上抱,喝水我给他倒,甚至我还曾口对口的喂过他……那样子,就像旧社会的地主老财,很是享受。

他的确是被伺候惯了,我做饭或打扫卫生的时候他从不伸手,看见油瓶子倒了都不会去扶一下,如果我不盛饭,他会一直坐在桌子前看着,每次出去吃饭,我都会把他的杯碟碗筷擦干净摆整齐,开始只是出于礼貌,渐渐就形成了习惯。

有次他走,帮他穿衣服时我说:“你顺便把垃圾带下去,省着我还得特意下楼。”他穿戴整齐,目不斜视,去门口穿鞋。我把垃圾提过去,跟他发贱,“你就带一下呗,顺手的事儿。”他斜睨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我天天不是给你带这就是给你带那,都快赶上佣人了……你现在又开始让我倒垃圾了?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我的脸突然红了,不是被奚落的红,而是看着他那不可一世的表情,心莫名饥渴。

我喜欢他那一身贵族气息,喜欢他男人的心。

那个时候我就总在想,老天是不是看到了我的孤苦,特意送来这么一个人,陪着我,伴着我,将我的心塞得满满当当。

而那时,我从没想过把他据为己有,一直有种即将离开他的错觉。越是这样,我就越加珍惜我们一起的时刻。

我经常告诉自己:不改变他,我就是喜欢他这个样子,包括他所有的一切。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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