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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小说:七步

2016-1-2 08: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624| 评论: 0

摘要: 前谱:七步之后,一生之前   我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形式来进行对过往的回忆与祭奠,那个曾经在我的生命中留下深刻印记的人,总会在各种时候以与当初毫无差别的模样出落在我的脑海里,对我微笑,或者落寞的眺望,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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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5

  此去经年,岁月轮转,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何其之多,谁又会记得了谁,不去忘记?

  几年光景,童之明就几乎把这个他第一次称之为“叔”的男人的记忆彻底抹除,也是事后知晓真相罢,虽然迟了,但毕竟明白了一些光鲜背后的苟且,温情背后的龌龊。令人作呕,但他不会记恨,想想彼时,他早已长成了一个对生死都不去在意的人。

  他淡漠的态度,说到底只是人生所遇的堆砌。

  那天是被压力逼醒的,沉重的压抑。他睁开眼来,看到男人正趴在他身上,眼神炙热地盯着他。目光那么陌生,令人惊惧。

  “怎么了,叔?”童之明战战兢兢地问。

  男人吞咽了一下,声音干涩至极,“孩子,叔爱你。”

  童之明只觉得一片茫然,仿佛一束强光直直地照过来,刺得他想要遮掩躲避。但他躲闪不及,男人的身体,与对他来说绝对庞大的力量,令他动弹不了一分一毫。

  “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爱上你了。孩子。”男人这么说着,吻他,“你感受不到吗?相信我。”

  爱这个字眼,彼时在童之明的眼里,或许并不是伴侣间两个人的暧昧给予与甘愿付出,不是彼此灵魂间的契合,更多的是家人间血脉的关切。他是感受到的,这个男人在一天之间给予他的关切与爱护,比此前所有日子里他所被施与的,都要多。

  他说不出话来,只是懵懂地点头。人的单纯,有时候只是在于对某些东西的极度缺失。

  那是他第一次直白了当地面对独属于成人间的游戏。在龙胜的酒店里,雾气弥漫,温泉在外,游人如织,房子里只他和男人两个人。是完全的无牵无挂,无遮无掩,但也无丝毫快感,只觉得身体像是被撕裂了,碰一碰都疼得想死。

  “痛吗?”男人似关怀似程序性地问,平躺在一旁,四脚朝天,被子早已被踢落地上。

  像个陈旧的木偶,童之明痛得其实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但是看到男人惬意的目光和微笑,看到男人汗水淋漓的脸庞,感知到男人的身心舒畅。他回忆着一日之前的温暖,竟勉力挤出一丝笑容来,忍着痛楚摇了摇头。

  男人笑了,于是他也就觉得值得。

  那段短暂得连温暖与痛楚都留不下太多回忆的时光,像是漫长人生中的一座栈桥,走过了,再回头,就已经看不见,无影无踪。那天他是连穿衣服都痛得动不了,男人就细心地替他一件一件地穿好。是细心的,是耐心的,童之明感觉得到那种亲近。

  走路不方便,男人就搀扶着他缓慢地走,一一经过相向而来的游客,和来不及观赏的风景。他羞愧紧张,不敢与旁人对视,于是一直低着头。他只记得那里的石板路爬满了青苔,有细小水滴沾在苔藓上,十分好看自然。

  上车的时候,一抬脚,痛得差点晕过去,脸色苍白得吓人。“还很痛吗?”男人未等到回答,就拦腰把他抱起来,在众人的目光中安全稳当地把他放在座位上,临窗的位置,绑好安全带。男人摸了摸他的额头,低声吩咐:“安静睡一觉,嗯?”

  童之明听话地点头,望着窗外快速移动的山峦,带着满足与感动入睡。

  他一直觉得,在那个回程里,他是做过梦的,不然不会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梦到了什么,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仿佛浪潮流过的沙滩,抚平所有足印,抹除所有人存在过、停留过、张望过的痕迹。

  一如男人出现的突如其来,他的消失也去势如风,不遗影踪。

  童之明是被售票员唤醒的,已经回到了桂林,所有乘客都下车了。他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时候下车的,是半途离开,还是在桂林舍他而去,抑或是在车未开时就下去了。那时他是那样地信任那个男人。

  他问售票员,“我叔呢?”

  售票员皱了皱眉,不耐烦地挥手,“什么叔不叔的,哪里那么多废话?快下车,到站了。”

  童之明在茫然中下车,再一次置身于人流如涌的车站,可这次没有人再握着他的手,没有人再带着他穿越重重人群。除了剧痛。身体的剧痛,撕裂一般的剧痛。他又是执拗,固执地自欺欺人,告诉自己,男人只是提前下车给他买矿泉水去了,男人会回来的。

  他就在下车处等,一直等,盯着每一个过往的面孔,希望看到熟悉的那张微笑的脸庞。皮鞋,黑西裤,白衬衫,四十来岁的男人……他搜索这个装扮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在惊喜与失望中循环,一颗心终于随着黑夜的降临而冷却。

  他终于明白,这个男人一如他未见过面的父亲,和终日咒骂的母亲一样,匆匆地离他而去,没有告别,悄无声息,无踪可寻。

  Act. 6

  开始的时候,不免会时常想起那个男人,童之明的目光也逐渐不由自主地投放在四十来岁的男人身上,像在寻找某一个熟悉的身影。没有旅客请他当导游的时候,他就坐在象鼻山景区入口的那株大树下,发呆,看来往的陌生人。

  自己去重走当日和男人走过的地方,歇过的地方,一旦看到中年男人仰头喝水就怅然若失,想起与男人共享过的那瓶矿泉水。他也偶尔在粥城外经过,看进去,门庭若市,可是没有那一个人在里面。他是不属于那里的,他知道,于是他就坐在杉湖岸边,望日月双塔落在湖面上的倒影,沉默不语,留给粥城和经过的路人一个单薄的背影。

  轻易感动,只是因为之前从未歆享过温情。内心再敏感,他也不是一个脆弱的人。不多日之后,那个男人就逐渐淡出了他的记忆。生活如旧,一切又恢复从前。为生计奔波,日子不悲不喜。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有了不自知的关注与好奇。照例是不会过火热烈,只在遇见时远远地瞄一眼而已。

  若是永不再见,也是最好不过,可怜的时候,他在后来还巧遇过那个男人一次,那个他曾经唤其为“叔”的男人。是在那个暑假结束之前,他带一对花甲夫妻游遍桂林之后。年轻时世代坎坷,这对花甲夫妻在退休之后弥补当年错过的浪漫。是两位教养极好的老人,走得缓慢又温暖,慈眉善目,对童之明也十分友善,三个人像朋友一样谈笑,散步,仿佛孙子与爷爷奶奶。

  暮色降临,童之明回家,途中无意间就见到了男人,他的“叔”。男人搭肩一个年轻人,有说有笑。童之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跑了过去,木桩一样杵在男人面前。

  他不敢叫男人,男人的目光那样陌生,仿佛彼此从未见过,可他知道,自己面对的就是当日那个人。他就那样站在那里,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地盯着男人。他是在期待什么吗?童之明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是想再看看男人,看看男人对他微笑,用温厚的嗓音,关怀他。

  男人合他意愿地露出微笑,熟悉的,温暖的,可是男人没有关心他,只是犹疑着问:“你好,你怎么挡住我们的路了?我们是认识的吗?还是你认错人了?”

  怎么可能认错?童之明想,可他无法说出一言一语,男人的疑问在他脑海中萦绕,像是一把匕首,一下又一下地戳刺他的身体。他又感觉到身体下面撕裂的痛,一阵一阵,越来越剧烈。

  你怎么挡住我们的路了……

  我们是认识的吗……

  你认错人了……

  也确实,他连男人姓甚名啥都不知道,男人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告诉他。

  男人拉着那个年轻人离开了,擦着他的身体走过,童之明晃了晃,差点站立不稳倒到街上。他在那一刻彻底明了自己不过是男人觅食路途中的一处驿站,那一日,男人并非为他驻足,男人只是单纯地采摘,他是幼稚无知的果实,以为那只手是保护,殊不知是毫无感情的摧残。

  他明白了。那个男人的感情,与其在房间里是一样的,一丝不挂,不屑遮掩,也不懂廉耻,不顾他人。他的感动,根本是愚蠢得可笑。他还那样真诚地叫他“叔”,幼齿无知。

  那晚他第一次发病。

  暴雨,雷声轰鸣。三更半夜,突然肚子剧烈绞痛,胀得似要爆炸,白天吃的东西,像是逃命似地欲往外逃窜。严重的腹泻,回去没几分钟就得再次出恭,累得几乎虚脱,浑身如跌落冰窖一样的冷。清洁时发现便血,暗红暗红,有些熟悉,贸然间就想起在龙胜的酒店里,与那个男人的肮脏事情。

  一时间悲从中来,捂着肚子坐在马桶上,分不清是心痛还是身痛,分不清是心累还是身累。闪电毫无规律地从局狭的窗口刺进来,昏黄的灯火唯唯诺诺。雨滴从窗口泼进来,淋在他的身上。

  又凄凉,又快意。他忽然觉得那些雨点滴落在自己嶙峋的瘦骨上,沁得他满心清凉。悲极竟然也会生欢。

  他笑了,无声地笑,泪水却从眼眶漫出。

  杨清不辞而别地抛弃他时,他都没那样沉重的感觉。他是在那时明白,温情过后,颓败带来的伤口最深最寒,像马群奔驰过后的雪原。他是个从出生开始便注定了不断被人抛弃的孤儿,是不该妄生奢求的。既然是自己不妥当地付出信任与期冀,最终获得失望,无知如此,他也就不怨任何人。

  他只怪他自己天真。

  Act. 7

  也许是情绪作怪吧,那夜过后,暗病就恢复以前的蛰伏状态,埋头不出。如往事一样来去如风。

  他自小得不到好的营养,瘦骨嶙峋,应该是因为平时心境平和,而且习惯了,身体总归差不到哪里去,甚至于有比大多数人健康的趋势,看起来瘦而青秀,有着隐隐灵气,与人若即若离。

  初中毕业,升入高中,跟同桌黎潮谈话甚是投机。那应该是他人生中唯一一个称得上朋友的同学了,彼此间毫无间隙。黎潮是西安人,父亲在阳朔开了家酒楼,母亲在桂林建立一家律师事务所。家境不错,却难得地没有半点纨绔之气,待人和善好心。

  相反,对独立的同龄人心怀敬佩,觉得比自己厉害认真。黎潮就是事先多次在景区闲逛时注意到了童之明,后来恰巧成为同学,就主动前来打招呼了。童之明见他笑得阳光近人,也就不好再像以前那样冷漠。殊不知,他就这样交了自己人生中唯一一个好朋友。

  黎潮喜欢看书,童之明在无课时就跟着他到图书馆,或者翻看他的小说和杂志。童之明是在那时沉迷上故事虚构出的美好人世的,他惊诧于铅字排列出的世界,连悲情也悲得动人,悲得美好又温润。

  而他又是理性的,不会以为书本上的故事有一天会成真,毕竟生活教会了他永远不要去妄想。

  黎潮会邀请童之明到他家做客。心境阳光的两个少年,不用多久就可以成为愿意为对方两肋插刀的好兄弟。黎潮有自己的书房,里边有各种各样的书籍,整理得整整齐齐,排列有序,按照出版日期一本本相挨,仿佛记录成长的刻痕。

  两个人席地而坐,冷气之下,神清气爽。阳光从落地窗安静倾洒,落在他们俩脚前。不知名的植物,长长的藤蔓在窗前垂下,迎风摇晃。

  他们偶尔对话,声音安静,如在图书馆内。会为书本里的新奇惊叫出声,也会为描绘的丑陋低吭几声。黎父偶尔会给他们送来凉白开,或者削皮的水果,然后微笑着退出去。

  在黎潮家里,时间是过得无比迅疾的,眨眼之间天就黑了。

  黎母留他一起晚餐,是充满温馨的家常饭,吃得童之明在心底流连忘返。一家三口都好心地请他多吃,别客气。听儿子时常说起童之明,黎母也知道了这个少年的家况,每次都会准备好一些果实给他带回家。

  是个令人羡慕又敬佩的家庭,每一个都是善良的好人。

  寒暑假,童之明与黎潮一起到阳朔,在黎父的酒楼做兼职,当服务员。端茶送水,洗碗拖地,童之明倒不觉得有什么。黎潮本已累得筋疲力尽,看到童之明连汗水都不流一滴,敬佩之余,也不好偷懒退缩,硬着头皮跟着童之明坚持下去。

  十几岁的少年,永远有着使不完的干劲和动力。轮到他们放假时会一起租两辆自行车,吹着口哨在阳朔东街飞驰,跑阳朔边外的山野间小路。晚上看印象刘三姐,逛阳朔西街。

  交情甚好,快乐无忧。可惜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还未开始读高二,黎潮一家就搬回了老家西安。

  那天童之明送黎潮到机场。两个小伙伴依旧大大咧咧有说有笑,谁也不主动开口去说一些即将到来的离别。聊理想,说回忆,和彼此的糗事,仿佛只是一次寻常的谈心,第二天就会在学校重逢,然后彼此一笑,说声“你好”或者“早”。

  直到登机时候到了,两个人才沉默下来。黎父黎母了解两个少年,知道他们难受,所以站在一边安静地等,不催儿子,给予他们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是一种难得的理解和尊重。

  黎潮忽然拥抱童之明,“之明,你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一早就看得出来。不管此后遇到什么,发生什么,都要告诉我,都要坚强。别让我失望,你是我的兄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不会忘记你,我希望你也一样。”

  童之明点头,说:“当然,你是我的兄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都会记得你的。”

  黎潮笑了,他松开这个熟识一年的好朋友,用男人的姿态,伸出右手,“珍重。”

  “珍重。”童之明由衷地说,握过手去。

  “之明,一切都会好的,别放弃,要坚持。”黎潮笑着对他说,挥了挥手,转身率先走进登机走道。

  之明,一切都会好的,别放弃,要坚持。童之明呆呆地站在那里,咀嚼黎潮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直到黎潮的身影消失在视野里,他才恍然想起,他忘了说一声“再见”。

  谁也没有说再见。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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