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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小说:七步

2016-1-2 08: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625| 评论: 0

摘要: 前谱:七步之后,一生之前   我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形式来进行对过往的回忆与祭奠,那个曾经在我的生命中留下深刻印记的人,总会在各种时候以与当初毫无差别的模样出落在我的脑海里,对我微笑,或者落寞的眺望,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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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渡 长乐曲

  Act. 1

  那夜街上基本无人时,我吩咐雇员看好咖啡店,就与余森一起,徒步走回他家。

  他一直在吞咽口水,Espresso估计苦得他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忘不掉那股味了。我没有打趣他的兴致,看着他一直神色索然低着头走路,也就没有出声。临到家门,他才对我说:“安华,之明是个敏感又倔强的男孩,你可千万不要猜测他有什么过往,他会感觉得到的。”

  我点头,保证。他自然不知道我在初初认识他几日之后就已经见过童之明了。

  可是在我见到童之明时,我吃了一惊。一年不见,他更显瘦削了,骨骼在皮肤下若隐若现。彼时他尚未向我说起他的往事,我想他是经历了怎么的遭遇,竟然出现此般惊人的变化。

  我勉力压下内心的疑问与震惊,毕竟我是答应过余森的,何况我怜悯这个男生。

  “之明。”余森轻声唤他。

  童之明从沙发上回过身来,他在病床已经躺得太久,一点睡意都没有。他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挤出一抹笑容来。

  是仿若垂危之人的,苍白无力的笑。

  我尚不知道,彼时他的直肠癌早已经异变,癌细胞已经摧残他的身体很长一段时日了,他身心俱废已经那样久。

  “安华。”他叫我,“你好。”

  我上前一步,不知道该不该见面露出个笑来,只说:“之明,你好,好久不见。”

  “你们认识?”余森惊讶地问。

  童之明微弱地笑,望着我。我向余森点头,“其实在去年回母校时就认识了,不过我们只是浅聊过几句,我也想不到还会再见。”

  余森有些狐疑地看着我和童之明,没有说话。

  三个人沉默了一会儿,余森去冲茶水去了。

  “余叔叔知道你是吗?”童之明问我。

  我当然明白童之明问的是什么意思,令我惊讶地是,“你怎么知道我也是?”

  童之明笑了,低头犹豫了一会,又抬头盯着我,“其实,我见过你的照片。”

  我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一脸茫然地望着他。

  童之明闭嘴沉默了片刻后,开口竟说出一个令我从身体到灵魂都剧烈颤抖起来的消息。他说:“安华,其实,我是认识甄仪的。”

  听到这个名字,我已经在刹那之间愣住了。五年多了,差不多六年。我已经有那么久的时间,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了,这两个汉字。我尚不知道自己何时能跟别人说起这个名字,更不知道这个名字的主人,甄仪,他会不会再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我一直在后悔中等待,等待……

  贸然间听到这个名字,我想那一刻我的意识都暂时遗失了罢……

  “他给我看过你的照片,安华。那天见到你,我就猜到是你回来了。”童之明说,“你在他眼里那样重要,我想我自己是不会认错你的了。”

  我一时心急,竟忘了他的病,抓着他手臂像发疯了似的,“那他呢,他去哪里了?你知道怎么联系到他吗?你……”

  “安华,安华。”余森冲过来摆开我的手,“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了?”

  我此时才醒过神来,知道自己冲动莽撞了。跟童之明道歉,他微笑着摇头,说没什么。

  “你们……怎么了?”余森疑惑地盯着我。

  我望向童之明,他移开了目光。我想了想,告诉余森没事。

  “我们想起母校里的一个公众笑话而已。”我说。

  我不敢看余森的目光,我骗了他,我不想看见他眼中的怀疑。于是我起身沏茶,给余森一杯,给童之明一杯。把茶递给童之明的时候,他对我点了一下头,我想他是答应帮我向余森保守这个秘密。

  余森小噙了一口,喃喃地叹息,“还是茶香啊。”

  他指的是较于我给他的那杯特浓咖啡。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缓缓地喝着,想着甄仪。

  甄仪。甄仪。你究竟是怎样认识童之明的呢?

  你们之间……又发生过什么故事呢?

  甄仪。

  我在心底默默地呼唤这个名字。

  甄仪。

  Act. 2

  日后我才知道——

  童之明与甄仪的初次邂逅是在阳朔。那时黎潮一家尚未搬回西安,童之明与黎潮在酒楼当服务员。是暑假里的一天,夜里八九点钟的光景,童之明上菜后离开包厢,在走廊上看到一个酒醉的人踉踉跄跄地进入洗手间。

  彼时甄仪不知道为何喝得烂醉,连走路都不稳。童之明担心会出什么问题,就跟了过去。果不其然,甄仪出来的时候,地面打滑,他一脚踩不稳就摔倒在地,脑袋磕到门槛,险险地破了一节手指长度的伤口,幸好伤势还轻。

  童之明扶起他,出于服务员的素质,关切地问:“客人,你好,没事吧?你流血了。”童之明说着就掏出纸巾想给他擦拭血迹。

  谁知甄仪却忽然捉住童之明的手,醉后乱语,“安华,安华,你怎么到这个时候才回来……安华,你知不知道,我等……”

  话未说完,就吐了出来,吐了童之明满满一身。

  (童之明把这一幕告诉我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泪来。那时我已错误地离开桂林两年,甄仪也早给我回了分手信,说“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我是怎么也想不到他那时还在想着我,等着我回来,为我醉,为我哭。而我以为他没有原谅我,竟不敢辞职回去,一直呆在长沙,多么可惜,多么傻。)

  黎潮赶到,和童之明一起把甄仪抬了出去,安置在酒楼的客房里,经理吩咐童之明留在那里随时照顾客人。命里的安排,如此巧合。若不是童之明心里有善,担心喝醉的客人会出事,也就不会跟过去,就不会跟甄仪搭上关系。但命运即是命运,如此安排,谁也逆转不得。

  甄仪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悬。起床时才发现门后的童之明。彼时童之明已经坐在地上倚靠着墙睡着了,他听从经理的指令,竟然毫无怨言寸步不离地守了一夜。

  甄仪是记不起昨夜的事情的,他只觉得脑袋沉得要命,口渴至极。见到客房里坐着一个人,心里莫名其妙。晃晃悠悠地走过去,推了推童之明的肩膀,看清了童之明酒楼服务员的制服。

  童之明迷迷糊糊中醒过来,发现客人醒了,忙站起来,“先生你醒啦?”

  甄仪不耐烦地点头,“你怎么在这?”

  “昨夜你喝醉了,摔倒在洗手间。”童之明想要解释整件事情,但声音逐渐消了下去。昨夜事情紧急,他没有留心。彼时甄仪站在他跟前,他才发现这个客人身着白衬衣、黑西裤、黑皮鞋。从何时起,他已经对这身装束心生特殊情愫。何况一眼迷惘的甄仪,那时还弥漫出一股童之明所无以理解的想掩藏却隐隐溢出的淡淡忧郁,像是一个谜一样地吸引了童之明。

  “呃,那多谢你了……我已经没事,你去忙吧。”甄仪皱着眉头说。

  童之明望了一眼甄仪额角那个已经结疤的小伤口,说:“那我先出去了。我是童之明,先生有什么事情可直接拨打酒楼的内部直线电话。祝你愉快。”

  童之明礼貌鞠躬,退出,关门。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遇见。之后有挺长一段时间没再遇到,没有缘的人,即使在小如桂林的弹丸城市也难以错肩。不久后黎潮家转让了这家酒楼,搬回了西安。童之明辞了这份兼职,回桂林继续做他的零散导游。

  生活平淡无奇,幻想在生计奔波中逐渐被啃噬。就在童之明即将忘记曾经在阳朔见过一个喝醉摔倒在洗手间里的客人时,甄仪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那是童之明高二上学期的一个秋季傍晚,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了,他一个人停留在解放桥上,望着桥下漓江的风景,江里游泳的人,岸边垂钓的人,路上散步或像他那样停驻的过客。

  就这样他再次见到甄仪。

  甄仪也是一个人站在解放桥上,就站在那个转角楼梯那里——我们未分开时我总是喜欢站在那里看漓江,仿佛身在空中。甄仪回身时,他们俩见到了彼此。只是无以得知,以那时醉后刚醒的状态,甄仪究竟是如何记得童之明的。

  两人愣了一下,不约而同地点头示意。这一次遇见,有着命定的韵味。没有谁是意识迷醉不清醒的了,江风呼呼地吹,想起这个情景,真是令我嫉妒之余又满是钦羡。

  毕竟当初是我残忍地选择离开甄仪。

  Act. 3

  童之明回忆起甄仪时,从他苍白脸上泛出的淡淡的笑意,我也能感受到他身体里弥散出来的幸福感。那种怀念,思绪,丝毫不比我的弱。我想,童之明是深切爱着甄仪的罢。

  可是他们彼此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童之明决口不提——只告诉我他们间的开始与结束。把中间辽阔的空白留给我想象,某一程度上像是对我的报复,为甄仪。我不置可否,童之明把他人生之中最美好的回忆独自收藏,亦是人之常情。

  我是理解他的。

  曾几何时,我何尝不是另一个童之明。

  可我知道,童之明与任何人相比,都要坎坷得多。

  他本不敢再对旁人心存温情奢望,可是甄仪打破了他的原则,就像击溃了他的信仰一般让他迷恋起来。甄仪确实是一个会让任何人记住他的男人。

  那一年,是童之明人生之中最美的时光,他居然会想,此前那样悲惨不公,或许就是因了获得甄仪,以此彰显命运的公平。他竟然因为甄仪的出现,相信起从未相信过半分的命运来。

  不过我想,此前无心如童之明,大概只是因为害怕吧,担心自己的信任会像上一次那样坠入冰原,彻身受冻不得救。可是当他自控不住爱上某个人,他就会把自己的所有都放下,把自己的灵魂也付出。

  童之明确实如此,他几乎把甄仪当作了所有。因此当甄仪在一年之后离开他,离开桂林,他就像自己的灵魂被抽离了身体,无精打采,失神落魄。他相信甄仪会回来的,终有一天——这坚定竟然与我一模一样,叫我如何不去尊重他的爱?

  甄仪离开了,童之明像是要像所有人证明自己的忠贞似的,报考了甄仪之前任教的桂城大学,并幸运被录取,成了我的学弟。可是,甄仪依旧没有再出现过,他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里,不留联系可能。

  童之明在邮件里将一切尽皆告诉了黎潮,他们一直保持虚拟却真挚的联系。

  可幸的是,黎潮并没有歧视他,反倒像是早就看穿了他是怎样的一个人,预料到以之明性子,可能遇到怎样的命定非难,会有怎样态度,所以才会在机场分别时,告诉之明一切都会好的,告诉之明要坚持,别放弃。这个难得的好朋友,早就已有心理准备去接收之明晦涩的倾吐,耐心平静地劝之明看开些,毕竟生活是肯定不会尽如人意的。

  有一人可以无顾忌地倾诉心事,童之明总算坚守着内心的道德。只不过黎潮很快就出国上学,两人的通信不可避免地中断,童之明连唯一的朋友也失去联系。没人可交流,心事再重也只能收在自己心底,等待腐烂,甚至霉变。

  年轻人,信念那样莽撞易碎,童之明坚持了一年多,终于开始心灰意冷——仅仅止于对自身的绝望。他知道自己的心底,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空间依旧是为甄仪所留,可是他累了,倦了,也心伤心酸,过去那种对世事淡漠的态度重新萌生,觉得甄仪回不回来,亦无区别。

  彼时的童之明是矛盾至极的,既希望甄仪有一天回来找他,又告诉自己,世界上什么都不会属于他,自己只不过是个注定被遗弃的孤儿,没有人会喜欢上他,包括没见过面的父亲,包括母亲,那时候也包括甄仪。

  甚至包括他自己。他知道。

  一旦没了愿景,顾忌与律己也就无从说起,也不必考究,于是开始了颓废与荒乱。缺乏足够成熟思维的年轻人,爱得热烈,破罐子也摔得狠。热恋时忠贞如一,为所爱之人做什么都甘愿;不如意时,什么也都不再在意,只要宣泄自己内心的痛楚,憋屈,不快,甚至怨恨,愤怒。

  像是虐待自己,让对方心疼,后悔,其实傻得彻底,最后伤的,还不是自己?

  在我认识童之明之前,他已经在网上与陌生人频频约会不知道多少次,没有一个人曾经重复约见过。他长得可行,虽然越来越瘦,但骨子里是个青秀的苗子,深得别人的喜欢。放纵,肆意,不计后果,借情欲来麻醉自己。这样的约会是不会也不需背负感情的,彼此间各取所需,陌生里来,陌生里去。

  进了门就拥抱接吻,出了门就重归陌路,像是彼此共同切断一点点生命,用于宣泄,然后将这一点点生命从自己的生涯中无情地丢弃。所以往往到最后,生命变成残缺不堪。

  不过这对当时的童之明来说,谁也不会多问、谁也不会多想、谁也不会多记的潜规则,恰是合了他的意愿,乐得如此,不过是酒鬼求得一醉,瘾君子求得迷欢。自知虚无,但要的不过就是这虚无。

  成年人的游戏,他在短短一个学期已经轻车熟路,对一切信手拈来。他俨然成了游戏人间的浪子,终日欢笑旌歌,仿若无有感情之人。夜里与陌生的中年男子相拥而睡,接吻,肌肤交融。没有多余的话,除了调情就是玩笑,谎话连篇。他在半年之间,成长得仿佛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可他明明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大一学生,人生戏场他登得过早,换得过急。

  因为此前一两年对甄仪的苦苦思念,他的身体每况日下,直肠癌终于发作,越来越严重,很快就发生突变,生命岌岌可危。可他还是放任,不去理会。他本来就是一个无视生死的人,对一切都无所谓,看一切都觉得无区别。

  与甄仪之间的感情背负,于他来说究竟算是什么?以至于他伤心时,可以那样自伤。

  我从未想过,童之明,这个命途坎坷的年轻人,对自己竟然也可以这样残忍淡漠。每一次想起他苍白无血色的脸,淡淡的笑,平静的眼瞳,就无法将他与游戏肉◇体欲望的人联系起来。可他毕竟是这样做了,连自己也不给自己后路。

  许是他太过孤单,没有了不舍的人,对己身也就没有爱护的自觉。反而想毁掉自己,促就他所消极以为的无情命运。

  他只是一个可怜的人,因为固执而可怜得悲壮,可怜得傻笨。但凡爱过的人,不管是否仍心存遗憾,大概都无一例外地无法对他鄙夷起一分半毫罢。

  Act. 4

  彼时,童之明已经很少回家,积蓄不多,但那样的生活,每日生存在别的男人的无感情的照顾下,也是不用花钱。他只在偶尔突然疯狂地想起甄仪,然后无限地厌恶自己的时候,回家,一个人摸黑坐着度过整个夜晚。

  是在这样无规律的稀少的回家里,发现母亲的归来。

  那天已经很晚了,童之明想着甄仪想得热泪落尽,心底绞痛,病疼阵阵,就买了一支烈酒想要买醉。每次睡不着,他就这样用酒灌自己,我想是因为初次见到甄仪时,甄仪亦是这样的作态,童之明便不自觉地引以为效。但这样的结果,不过是愁更愁,而且加速病发,更重地摧毁他的身体,然他对此已经毫不在意。

  杨清废了不少口舌才让童之明认出她来——也或许当时根本就没有认出,只是童之明不以为意罢。她从他身上翻出钥匙,像一个慈爱的母亲一样扶着童之明进屋。这一对无以言说的母子。

  第二天,童之明清醒过来时,杨清直直地问他:“房契呢?”

  童之明一阵茫然,杨清又再次问他,“房契,房契在哪里?”

  童之明听清了,没有说话,不作表态。他其实只是没心思理会她,他彼时没心思理会任何人,除了甄仪,除了可以跟他约见的男人。杨清以为童之明在生她的气,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自己做什么生意被人骗了,说自己被迫无奈借了高利贷,说自己再不还钱就要被人家卸胳膊卸腿了。

  最后她终于搬上了当初她抛弃的亲情,又是愤怒又是恳求地低喊:“童之明,我是你的妈妈。你个不孝子,难道要看着你妈妈我被人活活打死吗?你个野种,不懂感恩的狗东西……”

  杨清还骂了什么,童之明仿佛一句也没有听见似的,等到杨清骂骂咧咧累得再也骂不下去了,他才问,“说完了吗?”

  杨清愤怒得一记耳光刮过去,把童之明刮得倒到了地上,连嘴角都撞破了,血迹缓缓渗了出来。杨清并不知道童之明的病重到什么地步,只是以为他喝醉喝昏了,就骂他,“跟你那个死鬼老爸一样,喝死你算了,没出息。两父子都没出息,果然是什么人出什么种。喝死吧。”

  童之明淡淡的笑。

  “有区别吗?”他轻声地问,像是反问杨清,他的母亲,又像是在问自己。

  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走到卧室翻箱倒柜,他自己也是头昏脑涨记不清楚。后来找到了,像丢一张废纸一样扔给杨清,“是这个吧?”

  杨清拿到房契,仿佛喜获至宝。当即便离开了,真的是连多逗留一刻的心情都没有,连看一看儿子的健康的浅薄的爱都不肯施舍。走得风风火火,一溜烟似的消失在童之明的视野里,像是害怕童之明反悔。

  可是彼时的童之明,眼中哪里还会在意这样的东西?等到杨清以最快的速度变卖房子,买家前来收房时,童之明才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稀少的行李,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那间房子,搬进学校宿舍。

  他生性孤僻,与同学关系不好,搬进去后,占用了原来同学们堆放东西的空间,更是引得他们厌恶。可他像是看不到似的,我行我素,不多说一句话。行李放在那里就离开,隔好几天才回去睡一夜。

  那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很差了,病发得频繁。于是用积蓄购买护肤品,把皮肤粉饰得比原本还要好,看起来仿佛时尚潮流的年轻人,青秀可爱。他忍着病痛欢笑嬉闹,与那些男人玩得不亦乐乎,竟然也能不被那些男人发现他的虚弱。

  有时候半夜病发,因为担心被别人知道他有病,就跑到洗手间,咬着毛巾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会随身携带泻药,一旦发现自己即将发病的症状,就会吞了药片,将肚子泄个清空,那样就算腹泻也会干净如初不露异常。

  难的只是掩饰揪心的痛。那种剧痛,仿佛是拿刀片一下一下地切割身体,真真切切的痛彻心扉。那时候他就会再次挑起约会男人的情欲,像是毒瘾发作似的,放肆地与男人进行毫无感情的性事。因为病痛,童之明会流泪,会痛哭出声,男人错以为这又是童之明的调戏,于是更加尽兴,或者以为是童之明对某段留不住的感情的悲伤,于是怜悯他,听他蜷缩起来痛哭。

  与童之明约会过的男人,绝大多数会记得这个年轻人,因为他放得开,因为他玩得尽兴,却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只是童之明为了掩饰痛苦而不得不为之的做作。而这,大概也是童之明所希望看到的罢。

  他希望看到的,除此之外,还有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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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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